5月26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“意見”),這是新時代完善企業制度的綱領性文件。
意見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,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,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,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,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,以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為根本,以產權清晰、權責明確、政企分開、管理科學為基礎,以完善公司治理為重點,以改革創新為動力,弘揚企業家精神,加快建設更多世界一流企業,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、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支撐。
意見提出,經過5年左右,推動具備條件的企業普遍建立適合國情、符合實際、滿足發展需要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,企業黨的建設全面加強,治理結構更加健全,市場化運營機制更加完善,科學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,推動自主創新、支撐產業升級、履行社會責任等作用充分發揮。到2035年,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更加完善,企業國際競爭力全面提升,為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奠定堅實基礎。(據新華社電)